因为按官价计算的时候,并不能全额发放,要进行折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明朝征收赋税的时候,因为货币流通性不足,实行钱币和实物并行的双轨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比如南方的丝织业发达,征收赋税的时候,缴纳粮食不如缴纳丝织品方便易行,于是朝廷开恩,允许百姓直接交纳丝织品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些税吏就先把丝织品换算成钱,然后再把钱换算成应当缴纳的粮食。

        丝织品换算成钱的时候刮一笔,钱换算成粮食的时候再刮一笔。

        官员们都很愉快,这是善政啊!

        慢慢的,库房里攒了一堆用不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,朝廷也很为难。于是朝廷想了想,得,我再把这些东西折算成工资发下去,不就好了?

        官员们这时候就很懵逼,这尼玛啊!

        裴元身为正六品官员,年俸是一百二十石粮食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百二十石粮食仔细拆分后,本色俸为六十六石,折色俸为五十四石。

        本色俸的六十六石可以实际领米十二石,折银俸四十五石,折绢俸九石。折色俸的五十四石,其中折布俸为二十七石,折钞俸为二十七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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