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《鬼吹灯》的版权那叫一个乱……影视版权被起点母公司玄庭授权给了多家影视公司。
然后翻拍了多个版本,每个版本的演员都特么不一样,看的人非常的迷糊。
最搞笑的是天下霸唱后来续写《鬼吹灯》,竟然被法院判侵权,赔了110万。
原来,
当时他分别以10和150万,将《鬼吹灯》前后八部,所有版权都卖给了起点的母公司玄庭。
卖了版权后,他除了拥有署名权,其他一切权利都和他没了关系。
什么“胡八一、鬼吹灯、王胖子、寻龙千万看缠山,一重缠是一重关”等设定,他全部不能用。
天下霸唱估计后悔的要死。
当时他没有意识到版权的重要性,谁能想到自己写的会这么火啊??!
再说了,2006、2007年左右,160万的版权费也相当的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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